天问1996.CSIP属地:山东·济宁 发布于41分钟前
”17条(tiao)新规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基础修订后的未保法“网络保护”专章共计17条,其中特别(🎺)规定了互联网企业的强制报告义务(wu):互联网企业发现(xian)用户(hu)发布、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信(📕)息的(🔎),应向网信、公安(🦖)等部门报告(gao);发现(xian)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(dui)未成年人实施违法(fa)犯罪行为的,应当向公安(an)机关报告(Ⓜ)。这些规定在(zai)当前互联网快(💀)速发展(🚁)的(de)背景下,具有重大意义。针对网络欺(qi)凌,修订后的(🤽)未保法规(💡)定:任(🎫)何组织(👟)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形式,对未成年人实施(shi)侮辱、诽谤、威胁(😠)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;遭受(👏)网络欺凌(🔰)的未成年人及其父(fu)母或者(zhe)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(🗃)提供者(☕)采取删除、屏蔽等措施(shi);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,应当及(🕴)时采取(📝)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,并消除影响。